1、新安裝或經拆檢后安裝的環(huán)鏈葫蘆需要先空轉數次,但該操作要在安裝結束后進行,在安裝好之前嚴禁通電試轉;
2、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,做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試驗,試驗后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,電器部分和連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;
3、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125%,起升離地面約100mm,10min的靜負荷試驗,檢查是否正常;
4、電動葫蘆應由專人操縱,操縱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嚴禁歪拉斜吊;
5、在使用中,禁止在不允許的環(huán)境下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起動次數(120次)情況下使用;
6、在
環(huán)鏈葫蘆的使用過程中,如果發(fā)現故障,應立即切斷主電源;
7、安裝調試和維護時,要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,當吊鉤升至上極限位置時,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距離要大于50mm(10t、16t、20t需要大于120mm)。當吊鉤降至下極限位置時,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,有效安全圈要在2圈以上;
8、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;
9、在使用中要由專門人員定期對環(huán)鏈葫蘆進行檢查,發(fā)現故障及時采取措施,并仔細加以記錄;
10、鋼絲繩上油時應使用硬毛刷或軟木質小片,嚴禁直接用手給正在工作的鋼絲繩上油;
11、調整電動葫蘆制動下滑量時,應保證額定載荷下,制動下滑量S≤V/100(V為負載下1min內穩(wěn)定起升的距離);
12、電動葫蘆使用中要保持潤滑油足夠,并保持潤滑油的干凈,不應含有雜質和污垢;
13、電動葫蘆不工作時,不允許把重物懸于空中,防止零件產生形變;
14、工作完畢后要把電源的總閘拉開,切斷電源;
15、環(huán)鏈葫蘆鋼絲繩的報廢標準:鋼絲繩的檢驗和報廢標準按CB/T5972-1986《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(guī)范》執(zhí)行。